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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男3年前參加基市府舉辦的鐵人三項比賽,騎車經過坑洞摔成癱瘓,法院判市府賠償蔡及家人1000多萬元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新北市蔡姓男子3年前參加「2014基隆市鐵人三項」比賽,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未事先檢查、修補賽道,馬路上留有1個長、寬各50、40公分的大坑洞,導致蔡騎自行車經過摔成癱瘓;未料市府反控他是中暑自摔,與坑洞無關,還拒絕國賠,法院判市府敗訴,應賠償蔡男及家屬一共1021萬多元。46歲蔡姓男子熱愛戶外運動,大前年9月報名基隆市鐵人三項比賽,出發前還和朋友開心合影,未料騎自行車經過湖海路2.6公里處,車輪先卡進坑洞,連人帶車高速撞擊一旁水泥護欄,蔡當場昏厥,頸椎、胸椎,脊椎嚴重骨折,造成下半身永久性癱瘓。蔡男事後向基隆市政府提出「國家賠償請求書」,未料1個多月後遭函覆拒絕賠償,理由竟是懷疑蔡男中暑,加上受傷倒臥地點與坑洞相距達18公尺,認為他「不可能摔到該位置」,因此難認有因果關係。蔡不服一狀告上法院,法官根據現場照片,並以自由競速車每小時33.3公里速度,每秒約可行進9.25公尺,參酌坑洞與摔車處距離18公尺,換算蔡男從失去平?、試圖控制車身最終失敗,過程只有1.94秒,最後摔車重傷符合「力學原理」。判決指出,賽前市府已知坑洞存在,卻沒有提前修補、隔絕或警示,雖然自稱有委託鐵人三項協會,編列20人做賽道檢查,竟完全沒發現或放任該坑洞存在,可現承辦人員怠忽其職,市府存有過失,應負起國家賠償任。蔡離婚後獨自撫養2名女兒,受傷後下半身癱瘓喪失自由,還有大小便失禁後遺症,無法在職場維持正常工作,女兒更是常常以淚洗面,為了分攤家計,甚至被迫休學打工賺錢。法院認定蔡請求國賠有所依據,考量他工作損失、醫療費用,以及精神撫慰等,判市政府應賠蔡941萬4913元,其2名女兒各40萬元,一共1021萬4913元。當時湖海路上有個長、寬,深各50、40,4公分的坑洞,市府竟忽視沒有修復,導致蔡男摔成癱瘓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基隆市府2014年舉辦鐵人三項比賽,事前疏於檢查賽道,導致蔡姓騎士摔癱,法官判賠1000多萬元(圖中非當事人)。記者曾健祐/攝影 分享 facebook 法官認為,基隆市府舉辦鐵人三項比賽,事前疏於檢查賽道,導致蔡姓騎士摔癱,判市府敗訴賠償1000多萬元。記者曾健祐/攝影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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