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民主黨成員林子健。圖擷自 wikipedia 分享 facebook 香港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警方起訴,罪名是誤導警務人員。法院今天首次開庭,法官批准林子健以港幣5000元(約新台幣1萬9600元)交保外出,但禁止離港。案件今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開庭,林子健在警員押送下,從醫院到法庭接受初次聆訊。法官把案件延至9月14日審訊。林子健早前說,曾遭中國大陸執法人員脅持,期間對方以釘書機釘了他的大腿許多次,又毆打他。但警方經調查後,並無發現林子健曾遭人脅持的證據,最終依法起訴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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